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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览天下|DRG付费改革全面启动——专访国家医保局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组长

易览天下|DRG付费改革全面启动——专访国家医保局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组长

随着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《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》,DRG(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)付费改革已进入全面推广阶段。本刊记者专访了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组长,解读这一重大医保支付改革将如何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生根。

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组长指出,DRG付费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关键举措,旨在通过科学分组、精准付费,推动医疗机构从“规模扩张”向“内涵质量”转变。目前,全国已有30个试点城市开展DRG付费,覆盖超过2600家医疗机构,下一步将按照“顶层设计、分步实施、动态调整”的原则,逐步向全国推广。

技术推广路径方面,组长强调将围绕四个核心环节展开:

一是统一技术标准。国家层面已制定《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CHS-DRG)分组方案》,确保全国分组规则一致、数据可比;

二是强化数据支撑。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实现医疗机构病案首页数据实时采集与智能分析;

三是分层分类培训。针对医保部门、医疗机构、临床医师等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培训,2025年前实现DRG培训全覆盖;

四是建立监测评估机制。通过DRG绩效评价体系,动态监测医疗费用、医疗质量等关键指标,确保改革平稳推进。

针对医疗机构普遍关心的盈亏风险问题,组长表示,DRG付费并非简单“打包付费”,而是通过科学测算设定权重和费率,配套建立特殊病例评议、费用异常调整等机制。改革将设置三年过渡期,逐步优化调整政策,帮助医疗机构适应新的付费模式。

值得注意的是,DRG推广将与DIP(按病种分值付费)改革协同推进。组长透露,对于尚不具备DRG实施条件的地区,可先行开展DIP试点,形成“DRG与DIP相互补充、分类推进”的格局。预计到2025年底,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将实现DRG/DIP付费方式全覆盖。

“DRG改革不仅是支付方式的变革,更是推动医疗资源配置优化的重要杠杆。”组长最后强调,通过建立“结余留用、合理超支分担”的激励约束机制,将有效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,最终实现医保、医院、患者三方共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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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20:14:44